药品开封后的使用期限有多长呢?

发布时间:2022-12-13 字体: 浏览量:644 所属分类:健康百科

1.独立包装的药物:独立包装的颗粒剂,单支的口服液,铝塑包装的片剂、胶囊剂等,这些药品密封性良好,使用期限以包装盒上的药品有效期为准。

2.瓶装药片和胶囊:这些药品在开封后的使用期限通常不超过6个月。在使用前,大家要仔细观察药品的性状,一旦发现药品有外观、气味、颜色、性状的改变,就不要再使用。

3.颗粒剂和粉剂:这类药剂开封后要在1个月内用完,出现吸潮、软化、结块等现象则不宜继续使用。

4.口服液体制剂:口服溶液、混悬剂和乳剂开封后,如果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,常温下一般可保存2个月。糖浆剂开封后在室温下可保存1个月左右。如果药品出现酸败、异味、产生气体或沉淀物等变质现象,就不要再服用了。需要注意的是,在服用这类药品时,不能用嘴对着瓶盖或瓶口直饮,以免污染药物。

5.软膏剂:软膏剂开封后,在室温下可保存2个月。如果出现明显颗粒、溶化、有出水现象及“哈喇味”,则不宜再使用。

6.眼用、鼻用、耳用制剂:滴眼液、眼用凝胶、眼膏、滴鼻液、滴耳液等,在开封后只可使用4周。单剂量包装的眼药水,开封后应在24小时内使用。

7.生物制剂:如胰岛素,一般开封后可在室温下(25摄氏度以下)存放28天,具体以药品说明书为准。

此外,有一些药品是用包药纸袋分装的,这种纸袋容易受潮,密封不严,建议大家在医生开具的疗程内用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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